类别:A
签发人:陈焕文
宝水函〔2026〕106号
袁茵委员:
您提出的《关于加强市区水源地监管工作的提案》(第162号)收悉,提案中的建议针对性、操作性强,对强化水源地监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。我局将坚持属地为主、部门协同,防洪优先、风险管控,全力守护饮用水源地安全。现答复如下:
一、统筹开展全域专项排查,分级分类闭环管控。
我市统筹开展水域环境及安全隐患专项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,我市组织开展水域环境和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。一是组建联合专班,由市河长办牵头,联合生态环境、城管、文旅、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各县区,对石头河、清姜河、千河等水源河流,必威峡、王家崖水库及引渭渠全线排查,实现重点水域全覆盖。二是聚焦网红点位排查,重点核查违规露营、野泳、烧烤、垃圾乱倒、污水直排等问题,将牛家滩列为重点管控点,建立风险台账,明确风险等级、责任人和管控措施。三是分级分类管控,对行洪滩地、泄洪区等高风险区域落实物理隔离、劝离等刚性管控;低风险滩区做好警示劝导,引导群众文明临水活动。四是健全闭环管理,动态更新网红点位台账,严格执行“发现—交办—整改—销号”机制,持续巩固整治成效。
二、强化现场管控与依法查处,筑牢水域行洪安全防线。
立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主责,一是落实警示隔离。在涉河网红打卡入口、滩区布设警示牌,标明山洪、泄洪风险及禁止行为、罚则和举报渠道;在重大风险点设置隔离围挡、封堵出入口。二是常态化巡河劝导。河长、巡河员在节假日、汛期加密巡查频次,及时劝离露营、烧烤、戏水人员,制止私搭帐篷平台、私设摊位等侵占河道行为。三是严格河道“四乱”查处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》,严肃查处涉河“网红打卡地”范围内私搭构筑物、堆放杂物、设置经营设施、弃置垃圾等妨碍行洪违法行为,责令清理整改,依法处罚,消除行洪障碍。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洪水影响评价审批,私建栈道、平台、游乐设施。
三、强化洪水预警调度,落实汛期人员劝离疏散。
预警调度是水利部门核心职能。一是畅通预警叫应,落实管控机制。将山洪、洪水预警同步推送涉河网红打卡地属地责任人,严格执行“四双机制”(双预警、双叫应、双转移、双反馈),预警下达后第一时间通知属地及巡河人员开展群众劝离转移。二是强化闸坝预警,防范泄洪风险。拦河闸、橡胶坝泄洪前,提前向下游网红河滩点位发布预警信息,及时疏散现场人员,严防泄洪突发险情造成人员伤亡。三是实施汛期管控,严控滩区准入。汛期对高风险网红打卡地落实临时性管控,严禁人员进入主行洪滩地,坚决防范山洪、溺水伤亡事故。
四、健全“河湖长制+”协同机制,形成部门联动治理闭环。
下一步,我们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,持续深化河湖“清四乱”常态化规范化整治,紧盯水库、河道沿线网红露营等问题多发点位,动态排查建立台账,推动存量问题清零,严控新增问题,防止污染反弹。抓实洪水、山洪预警叫应,严格执行“四双机制”,汛期做好人员劝离疏散和高风险点位临时管控,严防山洪、溺水事故发生。积极争取中小河流治理、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资金,推进水库、河道清淤疏浚和岸线生态治理,科学调度水资源,保障河湖生态基流。不断完善“河湖长制+”协同管护机制,加大跨部门、跨区域联合执法力度,推进防护设施建设,用好视频监控、无人机等手段,提升河湖智慧监管能力。持续加强宣传引导,畅通社会监督渠道,坚持疏堵并举规范临水活动,构建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的河湖保护格局,全力保障全市饮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安全。
感谢您对我市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。
必威亚洲水利局
2026年9月24日
(联系人:薛琼 电话:0917-3260421)